舍南舍北皆春水,但见群鸥日日来。
花径不曾缘客扫,蓬门今始为君开。
盘飧市远无兼味,樽酒家贫只旧醅。
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唿取尽馀杯。(馀 通:余)
译文
草堂的南北绿水缭绕、春意荡漾,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。
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没有因为迎客而打扫,只是为了你的到来,我家草门首次打开。
离集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,家境贫寒只有陈酒浊酒招待。
如肯与邻家老翁举杯一起对饮,那我就隔着篱笆将他唤来。
注释
客至:客指崔明府,杜甫在题后自注:“喜崔明府相过”。
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,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。作者自注:“喜崔明府相过”,可见诗题中的“客”,即指崔明府。其具体情况不详,杜甫母亲姓崔,有人认为,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。“明府”,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。相“过”,即探望、相访。
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,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、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。“舍南舍北皆春水”,把绿水缭绕、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。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。“皆”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,给人以江波浩渺、茫茫一片之感。群鸥,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,它们“日日”到来,点出环境清幽僻静,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。
此诗是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春天,杜甫五十岁时,在成都草堂所作。杜甫在历尽颠沛流离之后,终于结束了长期漂泊的生涯,在成都西郊浣花溪头盖了一座草堂,暂时定居下来了。安居成都草堂后不久,客人来访时作了这首诗。
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。前两联写客至,有空谷足音之喜,后两联写待客,见村家真率之情。篇首以“群鸥”引兴,篇尾以“邻翁”陪结。在结构上,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。从空间上看,从外到内,由大到小;从时间上看,则写了迎客、待客的全过程。衔接自然,浑然一体。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,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。
这两句又有“兴”的意味:用“春水”、“群鸥”意象,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,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