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林七贤

竹林七贤指的是三国魏正始年间(240-249),嵇康、阮籍、山涛、向秀、刘伶、王戎及阮咸七人,先有七贤之称。因常在当时的山阳县(今修武一带)竹林之下,喝酒、纵歌,肆意酣畅,世谓七贤,后与地名竹林合称。

对此王晓毅先生在《竹林七贤考》(《历史研究》,2001年第5期)一文中,通过检索佛教经典《大正藏》的相关译名,认为“竹林”系东晋士人附会佛教经典的观点值得商榷。韩格平先生在《竹林七贤名义考辨》(《文学遗产》,2003年第2期)一文中也认为,“竹林七贤”的命名与僧徒解经的格义是完全不同的事物,“格义”之说不足为信。卫绍生在《竹林七贤若干问题考辨》(《中州学刊》,1999年第5期)一文中指出,“竹林”应该在七贤的中心人物嵇康的寓居地山阳县。而陈寅恪先生在(《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》,第三篇清谈误国)中认为,先有“七贤”而后有“竹林”。“七贤”所取为《论语》“作者人”(《宪问》)之数,意义与东汉末年“三君”、“八俊”等同。西晋末年,比附内典、外书的“格义”风气盛行,东晋初,乃取天竺“竹林”之名,加於“七贤”之上,成为“竹林七贤”。“竹林”既非地名,也非真有什么“竹林”。竹林七贤的作品基本上继承了建安文学的精神,但由于当时的血腥统治,作家不能直抒胸臆,所以不得不采用比兴、象征、神话等手法,隐晦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。他们一直受人们敬重。

嵇康

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着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
阮籍

阮籍(210~263),三国魏诗人。字嗣宗。陈留(今属河南)尉氏人。竹林七贤之一,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。曾任步兵校尉,世称阮步兵。崇奉老庄之学,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。阮籍是“正始之音”的代表,着有《咏怀》、《大人先生传》等。

向秀

向秀(约227-272年),字子期,河内怀(今河南武陟西南)人。魏晋竹林七贤之一。官至黄门侍郎、散骑常侍。向秀雅好读书,与嵇康、吕安等人相善,隐居不仕。景元四年(263年)嵇康、吕安被司马氏害死后,向秀应本郡的郡上计到洛阳,受司马昭接见任散骑侍郎、黄门散骑常侍、散骑常侍,与任恺等相善。向秀喜谈老庄之学,曾注《庄子》,“妙析奇致,大畅玄风”(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)。注未成便过世,郭象承其《庄子》余绪,成书《庄子注》三十三篇。另着《思旧赋》、《难嵇叔夜养生论》。

刘伶

西晋沛国人,字伯伦。肆意放荡,常以宇宙为狭,不以家产有无为意。性嗜酒,作《酒德颂》,嘲弄礼法。魏末为建威参军。晋武帝泰始初对策,盛言无为之化,以无用罢。寿终。为竹林七贤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