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授官题高冠草堂

[唐代] 岑参 [繁體]

三十始一命,宦情多欲阑。
自怜无旧业,不敢耻微官。
涧水吞樵路,山花醉药栏。
只缘五斗米,辜负一渔竿。

标签: 抒情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,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。
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,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。
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,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。
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,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。

注释
高冠:长安西部的高冠峪,因山内石帽峰恰似巨人头戴高帽故名,有着名的高冠瀑布,岑参曾在此隐居耕读十载。
一命:最低等的官职。周代的官秩为九命,一命最低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三命兹益共。一命而偻,再命而伛,三命而俯。”岑参初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,职位低微。
宦情:做官的志趣、意愿。
阑:尽,残。
自怜:自伤;自我怜惜。汉王褒《九怀·通路》:“阴忧兮感余,惆怅兮自怜。

赏析

首联感慨多年未得有做官的机会,到了三十多才好不容易有个官做,感慨这么多年做官的心情已经多半消退了。“三十始一命”,“一命”是官秩最低等,从八品,负责看守兵甲器杖、管理门禁锁钥,工作刻板琐碎。这对隐居耕读十载的岑参来说太失望了。于是感到“宦情多欲阑”,做官的念头消磨殆尽。

但失望归失望,因为家无产业,诗人还是不敢对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官职有不屑之意。“自怜无旧业,不敢耻微官。”在这里,岑参流露出对其初授官职不那么感兴趣,从官职的卑微来说,本不屑为之;可是为生活所迫,却不敢以此为耻。其无可奈何的心态,跃然纸上。

创作背景

岑参早年丧父,二十岁时,随兄至长安,求仕不成。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,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。天宝三年(744年),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,但官运不顺,经吏部试后,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,他非常失望。于是作了这首《初授官题高冠草堂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