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多佳日,登高赋新诗。
过门更相唿,有酒斟酌之。
农务各自归,闲暇辄相思。
相思则披衣,言笑无厌时。
此理将不胜?无为忽去兹。
衣食当须纪,力耕不吾欺。
译文
春秋两季有很多好日子,我经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诵新诗篇。
经过门前互相招唿,聚在一起,有美酒,大家同饮共欢。
要干农活便各自归去,闲暇时则又互相思念。
思念的时候,大家就披衣相访,谈谈笑笑永不厌烦。
这种饮酒言笑的生活的确很美好,抛弃它实在无道理可言。
穿的吃的需要自己亲自去经营,躬耕的生活永不会将我欺骗。
注释
斟:盛酒于勺。酌:盛酒于觞。斟酌:倒酒而饮,劝人饮酒的意思。这两句是说邻人间互相招唿饮酒。
农务:农活儿。辄(zhé):就。相思:互相怀念。
披衣:披上衣服,指去找人谈心。厌:满足。
此理:指与邻里过从畅谈欢饮之乐。理:义蕴。将:岂。将不胜:岂不美。兹:这些,指上句“此理”。
纪:经营。这两句语意一转,认为与友人谈心固然好,但应当自食其力,努力耕作必有收获。
这组诗写于晋安帝义熙六年(410年),当时作者46岁。根据逯钦立《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》与郭维森《陶渊明年谱》,义熙元年(405年)弃彭泽令返回柴桑,住上京里老家及园田居。义熙四年(408年)六月,陶渊明隐居上京的旧宅失火,暂时以船为家。两年后移居浔阳南里(今江西九江城外)之南村村舍。《移居二首》当是移居后不久所作。
前人评陶,统归于平淡,又谓“凡作清淡古诗,须有沉至之语,朴实之理,以为文骨,乃可不朽”(施补华《岘佣说诗》)。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,“理过其辞,淡乎寡味”乃诗坛风尚,故以理为骨,臻于平淡皆不为难,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,质而实绮,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,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。读陶诗《移居二首》其二,即可知此意。
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,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。首二句“春秋多佳日,登高赋新诗”,暗承第一首结尾“奇文共欣赏,疑义相与析”而来,篇断意连,接得巧妙自然。此处以“春秋”二字发端,概括全篇,说明诗中所叙并非“发真趣于偶尔”(谢榛《四溟诗话》),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。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,登高赋诗,一快胸襟,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