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有汜

[先秦] 佚名 [繁體]

江有汜,之子归,不我以。不我以,其后也悔。
江有渚,之子归,不我与。不我与,其后也处。
江有沱,之子归,不我过。不我过,其啸也歌。

标签: 闺怨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江水决堤啊又流回,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从此再不和我相随。没有我相伴相陪你,终有一天你会懊悔。
江水静流啊积沙岛,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从此再不和我相交。在没有我的日子里,祝你平安岁月静好。

注释
江:长江。汜(sì):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。
归:荣归故里。妇人谓嫁曰归。
不我以:不带我。我,媵自我也。
渚(zhǔ):水中小洲。王先谦《诗三家义集疏》“水中小洲曰渚,洲旁小水亦称渚。”
不我与:不与我相聚。
处:忧愁。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“‘处’,假借为‘癙’,实为‘鼠’”《诗经·小雅·雨无正》“鼠思泣血”,鼠思,忧思也。
沱(tuó):长江的支流名称。

鉴赏

全诗三章。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。“汜”、“渚”、“沱”,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,而在弃妇心目中,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。她住在“汜”、“渚”、“沱”一带,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,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。从表现手法说,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,用的是赋体;从江水有支流,引出“之子归”的事实,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。

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。在三章诗中,那弃妇分别用“不我以”、“不我与”、“不我过”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。“不我以”,是不一道回去;“不我与”,是行前不和“我”在一起;“不我过“,是有意回避,干脆不露面。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,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,无需再添加笔墨,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。

创作背景

这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。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。古代有一夫多妻制,商人在经商的地方娶了妻或妾,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。她满怀哀怨,唱出了这首悲歌以自我安慰。

参考资料:
1、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40-42
2、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43-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