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刈麦

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
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
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,
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,
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,
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
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今我何功德?曾不事农桑。
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,
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
标签: 夏天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,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。
夜里刮起了南风,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。
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,儿童手提壶装的水,
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,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。
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,嵴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。
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,只是珍惜夏日天长。
又见一位贫苦妇女,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,
右手拿着捡的麦穗,左臂挂着一个破筐。


听她望着别人说话,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。
因为缴租纳税,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,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。
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,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。
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,到了年底还有余粮。
想到这些暗自惭愧,整日整夜念念不忘。

赏析

《观刈麦》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、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,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.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,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。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(807),诗人三十六岁。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。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、征收捐税等事。

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;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: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,内心十分惭愧。于是直抒其事,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。

创作背景

《观刈麦》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(唐宪宗元和元年)至806年(元和二年)间,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(今陕西省周至县)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、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。是作者早期一首着名讽谕诗。

参考资料:
1、于海娣 等.唐诗鉴赏大全集.北京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0:358
赏析二

这首诗是元和二年(807)作者任盩厔(今陕西周至)县尉时写的,是作者早期一首着名讽谕诗。

这首诗叙事明白,结构自然,层次清楚,顺理成章。诗一开头,先交代背景,标明是五月麦收的农忙季节。接着写妇女领着小孩往田里去,给正在割麦的青壮年送饭送水。随后就描写青壮年农民在南冈麦田低着头割麦,脚下暑气熏蒸,背上烈日烘烤,已经累得筋疲力尽还不觉得炎热,只是珍惜夏天昼长能够多干点活。写到此处,这一家农民辛苦劳碌的情景已经有力地展现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