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铜官山醉后绝句》“应须回舞袖”“要须回舞袖”之辩

唐开元年间(公元713——741年),铜陵虽未置县,但朝廷封铜官山为利国山,并派铜官开采铜矿。铜官山冶矿场景壮观,风景秀丽,李白多次到此游览赋诗,天宝十三年(公元754年)所作《铜官山醉后绝句》即其中之一。诗云:“我爱铜官乐,千年未拟还。应须回舞袖,拂尽五松山。”但到清.干隆二十二年(公元1757年)李青岩等人纂修的《铜陵县志》不知何由将诗中“应须”二字转抄成“要须”,时至近年,尤其是铜陵人转抄引用此诗的颇多,有引用“应须”的,也有引用“要须”的,正误难分。应是“应须回舞袖”。可查验明朝嘉靖四十二年(公元1563年)铜陵知县李士元主编《铜陵县志》,原木刻版现藏于宁波天一阁。今查木刻版的影印本《嘉靖铜陵县志》,仍是“应须回舞袖”,而非“要须”二字。该版《嘉靖铜陵县志》,是现存距李白游铜陵吟此绝句时间最近的、可查阅到的历史文字资料,比清代李青岩编纂《铜陵县志》要早194年,比清代编纂的《全唐诗》及清代王琦注的《李太白全集》要早200多年。《嘉靖铜陵县志》是古代典籍中最早记载李白游铜陵吟咏诗句的历史文献,据此,“要须”疑是“应须”之误。

原文《铜官山醉后绝句》

[唐代] 李白

我爱铜官乐,千年未拟还。
要须回舞袖,拂尽五松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