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

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
人物生平

录自邓广铭《辛稼轩年谱》
宋高宗(赵构)绍兴十年、金熙宗(完颜亶)天眷三年(1140)五月十一(合公历5月28日)卯时,稼轩生于山东历城之四风闸。
宋绍兴十七年、金皇统七年(1147)稼轩八岁。
稼轩之从学刘嵒老(瞻)当在此年前后。
宋绍兴十九年、金皇统九年(1149)稼轩十岁。
(“稼轩师于蔡伯坚之说,首见《宋史》本传,辛启泰着其事于十岁,未知有无依据。

”据邓广铭先生考证,稼轩无从蔡氏受学之事,考证详见邓广铭着《辛弃疾传、辛稼轩年谱》)。
宋绍兴二十三年、金贞元元年(1153)稼轩十四岁。
谛观形势’,盖由此也。”邓按:辛《谱》所云亦未知何据。《济南府志》及《历城县志》中均不载此事。既无可参稽,
宋绍兴二十四年、金贞元二年(1154)稼轩十五岁。
宋绍兴二十七年、金正隆二年(1157)稼轩十八岁。
宋绍兴二十八年、金正隆三年(1158)稼轩十九岁。

主要成就

辛词以其内容上的爱国思想,艺术上的创新精神,在文学史上产生了很大影响。与辛弃疾以词唱和的陈亮、刘过等,或稍后的刘克庄、刘辰翁等,都与他的创作倾向相近,形成了南宋中叶以后声势浩大的爱国词派。后世每当国家、民族危急之时,不少作家从辛词中汲取精神上的鼓舞力量。

文学成就
思想内容
辛弃疾有许多与陆游相似之处:他始终把洗雪国耻、收复失地作为自己的毕生事业,并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中写出了时代的期望和失望、民族的热情与愤慨。在文学创作方面,他不像陆游喜欢写作诗歌尤其是格式严整的七律,而是把全部精力投入词这一更宜于表达激荡多变的情绪的体裁。
辛弃疾在词史上的一个重大贡献,就在于内容的扩大,题材的拓宽。

作者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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